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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12月18日電(記者 闞楓) 2014年中國的“反腐風暴”引世界聚焦。反腐成效背後,包括巡視、“獵狐”、審計等,官方為揪出“虎、蠅”而祭出的反腐招式,正讓2014年的中國反腐呈現多輪驅動的特點。這些招式,也在側面折射出中國反腐的制度之“籠”正越扎越緊。
  巡視揪腐:“密、廣、快、準”助力反腐
  12月15日,官方通報,根據中央第八巡視組提供的線索,中國聯通網絡分公司副總經理兼網絡建設部總經理張智江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當時,中央巡視組進駐中國聯通尚不足20天,輿論再度用“短平快”來贊許巡視反腐的高效。
  中共十八大後,中央巡視在“打虎拍蠅”中的作用凸顯。2014年,中央巡視次數由一年兩輪增加到一年三輪,巡視方式從常規巡視到專項巡視,巡視範圍實現了全國31個省份“全覆蓋”,巡視效果更凸顯出密度更頻,範圍更廣、速度更快,打擊更準的特點。
  高頻率、大範圍是今年中央巡視的最直觀特點。今年3月至5月,7月至9月,官方在半年時間內完成了兩輪中央巡視。今年第二輪巡視反饋“收官”不久,11月中旬,第三輪巡視迅即敲定13個單位,展開專項巡視,這也意味著今年中央巡視共涉及40個單位,數量較2013年翻番。
  此外,今年前兩輪巡視,實現了十八大後中國內地31省份第一波“中央巡視全覆蓋”。而正在進行的此輪專項巡視中,8家央企赫然在列,國企首次成為被巡視單位的主體,這被輿論解讀為巡視對象正在擴圍、中央開始以猛藥醫國企腐敗的信號。
  速度快、打擊準,這是2014巡視反腐的另一大特點。觀察今年的巡視反腐成績,正如前文所述的中國聯通的張智江案,一些被巡視地“邊巡視邊通報”現象突出顯現。
  此前,在中央巡視組對一汽集團進行專項巡視期間,官方就通報該企業多名高管涉嫌嚴重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有兩人的通報中特別提到了“根據中央第十三巡視組發現的問題線索”。這也是中央巡視組首次在專項巡視期間通報案件查處情況。
  此外,在江蘇,中央巡視組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江蘇省溧陽市有黨員領導幹部違規接受宴請,中央巡視組接到舉報後,即按有關規定交江蘇省紀委嚴肅查處。從受理調查到通報處分,這起案件處理時間不到一周,巡視正成為民眾眼中的反腐利器。
  獵狐追逃:“打虎拍蠅”架起全球網絡
  100天抓獲188名,120天抓獲288名,135天抓獲428名……這是半年來,中國官方全球追逃的節奏。
  自今年7月開始,中國發起的這場聲勢浩大的“獵狐2014”行動就引來世界聚焦。12月4日,中國警方通報,已先後從60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外逃經濟犯罪人員428名,其中,涉案金額千萬元以上的141名,逃往境外超過10年的有32名。
  觀察2014年中國反腐,除了在國內高密度“打虎拍蠅”,發力海外追逃,封堵貪官後路,成為十八大後“反腐持久戰”開闢的又一戰場。在十八大後的中國反腐大棋局中,全球範圍內編織“緝腐網絡”,也貫穿整個2014年。
  今年1月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就明確要求,要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此後,中紀委通過機構改革,由原外事局和預防腐敗室合併成國際合作局,海外追贓追逃是新成立的國際合作局的重要職能。
  3月,最高檢下發通知,強調建立和完善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信息數據庫, 5月,中紀委會同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安全部、外交部、央行等部門召開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座談會。兩個月後,官方的追逃追贓專項行動——“獵狐2014”強力展開。
  隨後,全球追逃的節奏明顯加快,10月,多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當月,中共以“依法治國”為主題召開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再度指出:“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加大海外追贓追逃、遣返引渡力度。”
  11月,從北京APEC會議通過《北京反腐敗宣言》,到中美領導人同意共同打擊各類跨國腐敗犯罪活動,再到G20會議通過反腐行動計劃……有媒體梳理,整個11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至少7次談及國際反腐敗合作、海外追逃追贓等話題。
  12月9日,在國際反腐敗日到來之際,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開通反腐敗追逃追贓專欄……
  十八大後的中國反腐正逐漸向“國際版”升級,願“天下無貪”也成為民眾的反腐新期待。
  審計震懾:反腐“偵察兵”實現全覆蓋
  如果說,“獵狐行動”意在封堵貪腐者的後路,那麼,在2014年不斷加碼的審計監督,則是名副其實的反腐“偵察兵”。
  今年1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聽取審計署彙報時指出,審計隊伍切實當好國家利益的捍衛者、公共資金的守護者、權力運行的“緊箍咒”和反腐敗的利劍。
  今年6月,審計署在10天內密集發佈18份審計公告。從西電東送工程,到中投等3家大型金融企業,從中石油、華潤等11戶國企,到38個中央部門單位,揭露公共資金、權力運行之痾。
  一個月之後,7月27日,官方再度祭出一記制度反腐的“重拳”。中紀委、中組部、審計署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 明確經濟責任審計針對黨政主要官員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堅持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對重點地區(部門、單位)、關鍵崗位的官員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
  針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紀委官員強調紀檢部門和審計部門的密切配合,中組部官員也表示,要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到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作為選人用人的重要依據”。
  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指出,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這一表述,被解讀為強化審計反腐的重要信號。
  值得註意的還有,《決定》要求,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在專家看來,這意味著,有的人可能並不是公職人員,有的部門不是政府部門,但只要使用了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都有可能被審計。
  就在今年即將結束之際,媒體報道稱,11月中旬,審計署18個特派辦全體出動,一個特派辦負責一個省,對全國共計18個省份開展彩票資金審計工作。彩票資金背後的“腐敗貓膩”再度成為輿論焦點。
  自上而下的巡視揪腐、延伸全球的“獵狐”追逃、兼具專業性與中立性的審計震懾……2014年的中國反腐可謂多輪驅動。眼下,反腐“年關”將至,目前,巡視還在繼續、“獵狐”尚未結束、審計正在加碼,中國反腐的多路“兵馬”註定又將在“打虎拍蠅”中跨向新的一年。(完)
(原標題:2014中國反腐多輪驅動:巡視、審計、獵狐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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