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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張雷)今天上午記者瞭解到,海澱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詐騙罪對教育咨詢公司老總康某批准逮捕。
  男子康某是一名80後,2013年底註冊成立了自己的教育咨詢公司,但隨後經營不善陷入困境。康某從2014年開始,以教育咨詢公司老總的身份,虛構其在教育培訓領域的能力和人脈,以各種理由大肆行騙。
  2014年4月,康某找到朋友郭某等5人,謊稱其公司要運作賺錢前景大好的一對一教育培訓項目,並且其已經聯繫好8所學校24個年級組700人次一對一授課業務,只要資金一到位就可開展。
  康某為誘使郭某等人投資,還虛構並偽造了其運作加拿大技術移民項目的材料,顯示其公司和個人的實力。郭某等人相信後,與康某簽訂協議,共投資50萬元用於康某所稱的一對一教育培訓項目。
  此後,康某將騙得的50萬元用於交納公司拖欠房租、租賃高檔轎車以及償還個人債務。
  到了6月,將50萬元花完的康某又打起了郭某等人的主意。
  康某向郭某等人謊稱其手中有10個海澱區重點中學的入學指標,5萬一個買進後轉手加價賣出就能掙錢,但是他一時資金緊張,問郭某等人借40萬元,事成之後給郭某等人每人4萬元報酬。
  郭某等人相信後又將40萬元交給康某,康某將騙得的40萬元又用於交納公司房租以及償還個人信用卡欠款。
  事後,康某為掩飾其詐騙行為拖延還款,還給郭某開具50餘萬元的空頭支票,後被郭某到銀行兌現時發現上當。
  與此同時,在5月間,被害人米某因想給今年參加高考的女兒提前落實個北京的大學,通過朋友找到康某。康某謊稱其有關係,可以給米某女兒辦理上北京工商大學,並以此為由向米某要了13萬元。後康某將13萬元揮霍。
  高考結束後,米某因女兒的成績不理想找到康某問事情是否還能辦,康某謊稱如果米某再給12萬,還是能上。事後米某越想越覺得不靠譜,遂不同意並讓康某退還之前交的錢。康某謊稱錢已經交給學校領導,並一直找理由推脫拒不還款。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原標題:謊稱投資教育培訓行騙 編造海澱重點中學指標 詐騙40萬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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